近日,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相关规定进行修订。
1、提高贷款限额
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都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最高限额提高至60万;夫妻仅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第二次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第一次贷款额度上限保持不变。
2、降低首付比例
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首付比例由不低于50%改为不低于30%。
3、增加贷款年限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期限以主借款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增加5年偿还期为限,且最长不得超过30年。
来源: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